2024年第九届深圳国际无人机展览会
世界数字城市大会
全国无人机行业协会联席会议机制
协会公告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行业资讯 > 资讯速递 > 正文

深无协百人会奖项评选即将开始!

2021-12-13 16:30:38来源:深无协 作者:深无协 点击次数:2356次字号:|
关于开展先锋企业/十大创新品牌及无人机引领推动/领航人物/杰出贡献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并相关无人机企业:  

      无人机正像其他技术革命一样,在改变着我们的世界,改变着我们的生活,对经济和社会产生深远影响。创新了无人机智能技术及应用,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先锋企业、无人机引领推动/领航人物/杰出贡献奖及无人机十大创新品牌(分为消费类、工业类、农业植保类)评选活动,在2022年1月9日第七届无人机百人会/全国无人机行业迎春团上拜会颁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凡在2020年10月前加入协会的会员单位均可申报参加先锋企业评选活动。  
2、所有无人机企业均可根据实际申报无人机领航人物/和无人机十大创新品牌评选活动。  
3、各地行业组织可根据实际申报无人机行业发展引领推动和杰出贡献奖。  
二、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中国无人机先锋企业申报表》(见附件一);  
3、《中国无人机十大领航人物申报表》(见附件二);  
4、《中国无人机行业发展引领推动奖申报表》(见附件三);  
5、《中国无人机行业杰出贡献奖申报表》(见附件四);  
6、《中国无人机十大创新品牌申报表》(见附件五;  
7、2019~2021年度销售收入证明材料复印件;  
8、2019~2021年度获政府相关部门表彰证明材料复印件;  
9、获得专利证明资料复印件。  
三、评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单位请于2021年12月31日前向协会秘书处提交申报材料(按提交材料的顺序,编排目录、页码、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2、秘书处组织评选委员会进行评选,于2022年1月9日在深圳举办的第七届无人机百人会上颁发荣誉牌匾。  
四、评选要求及相关事宜  
1、申报材料应真实有效,提交评审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2、经核实有违纪违法不良行为的,不能参加本次评选活动;  
3、评选不收取任何评审和申报费用;  
4、申报先锋企业应提供2021年度会费交费凭证复印件。  
5、非深圳市无人机行业协会会员企业可以申报领航人物、十大创新品牌,会员企业可以同时申报多个奖项。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5-88309160  
邮箱:szuav@cps.com.cn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25号英龙大厦四楼  
邮编:518040  
深圳市无人机行业协会

二0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关键词: